任明光,男,50岁,现任乌中旗财政局局长。他在任财政局局长期间,利用其职权敛财,具体罪状如下:
一、利用其职位之便,将国家财政资金纳入自家消费范围之内,用国家财政经费为自家修葺祖坟,祖坟周边栽种大量松柏,因缺乏水资源,松柏成活率低,所以,他命人每年都重新栽种,这些资金都是花的国家的钱,这些费用在他看来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钱,他的财政局完全可以供养。
二、国家资助新建的乌加河和平队文化站,其中一半的建筑面积归他的二哥任二作为商业用房占用,为其谋财,特别提出乌加河和平队是任明光的老家,多数亲戚们都在这里生活,也有部分亲戚被他带到中旗为他冒名进行商业敛财,他自己的名烟名酒店(让其三哥挂名)成为政府定点采购中心,旗直所有单位都得高价购买他店里的烟酒,如有不买的单位,他就以财政局长之权压制,办事难上加难。
三、他与原旗委书记邱进宝、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辛耀雄(妻子玩五万元的麻将,钱哪来的)、旗地税局局长张建明等让中旗个体户王祥顶名,将中旗新区所有黄金地段都搜刮到自己名下,所以,现在中旗所有的迎街面的黄金地段的土地所有权都归以上四人所有,普通工商户及老百姓就是有钱也不可能买得到。
现中旗新区黄金地段迎北迎东的正在新建的高层角楼====雅馨酒店,就是邱进宝、辛耀雄、任明光,张建明等人的私有建筑“幕后”所有人。旗地税小区内,任明光、张建明私自建设别墅数栋,都是王祥顶名。他们的土地手续怎么那么好办,他们的钱又是哪来的呢?这四人都是中旗政界有影响力的人物,也都是中旗党政和重要部门的一把手,就这样****,拿着人民赋予权力不为百姓干一件实事,反而利用一切权力为其疯狂敛财。
四、让他的直系亲属在中旗做钢材、水泥等生意,2009年贩来的水泥,积压三年后,水泥的标号降低,已经成为报废的水泥,但任明光不顾其危险性,强制用于财政小区的建设中,并强制性推往其他建设工程使用。
五、任明光向来是以“拿钱笑脸,没钱黑脸”著称,就是所有旗直各单位去财政局办手续或是要财政返还款,他都是黑脸相向,态度强硬。如果提前私下给了他回扣,他就是笑脸相待,一切好办。
六、一个地区的财政机关就是这个区域的命脉,可是在任明光担任旗财政局局长期间,中旗财政局虚有其表,高筑几十亿的外债,在外界看来,中旗财政财力雄厚,倒不如说中旗财政局长任明光财力雄厚。
另外,中旗大多外驻企业都是任明光的“提款机”,想什么时候用钱,随时提钱,好多企业就因为任明光的此举动敢怒而不敢言,都想将企业迁走,彻底迁离中旗。试想,任明光他拿走了企业多少血汗钱,才能让企业做出如此决策。
七、任明光在北京明星别墅区花费上千万元购买的高级别墅,他佩戴的名牌手表值几十万甚至上百万,一条皮带值几万元,一双皮鞋也值几万元。试问,一个旗县级的财政局局长,一个普通拿工资的公务员,他是哪来的巨额资金在祖国的首都购买别墅和这些国际奢侈品牌呢?
任明光想尽一切办法套用和占用国家资金,损坏国家利益,这样的人也是中旗的领导干部,请问他配当一名领导干部吗?
请上级领导严肃彻查,还乌中旗百姓一个良好的生存和生活的环境。 |